2021年6月17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向聯合國秘書長交存了中國政府接受《〈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簡稱《基加利修正案》)的接受書。該修正案將于2021年9月15日對我國生效(暫不適用于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基加利修正案》于2016年10月15日在盧旺達基加利通過,將氫氟碳化物(HFCs)納入《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以下簡稱《蒙特利爾議定書》)管控范圍。HFCs是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的常用替代品,雖然本身不是ODS,但HFCs是溫室氣體,具有高全球升溫潛能值(GWP)。《基加利修正案》通過后,《蒙特利爾議定書》開啟了協同應對臭氧層耗損和氣候變化的歷史新篇章。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保護臭氧層履約工作,扎實開展履約治理行動,取得積極成效。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雖然面臨很多困難,但中國決定接受《基加利修正案》,并將為全球臭氧層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做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