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日,新西蘭發布第G/TBT/N/NZL/56號通報,擬修訂空調和加熱泵的最低能效標準AS/NZS3823.2:2009。
目前,有關空調的最低能效要求的標準為2001年制定的標準,其MEPS在隨后的是年長也經歷了多次修訂。最近的一次修訂在2009年發布(EES2009)。相關要求的變化已體現在AS/NZS3823.2:2009以及2010年4月實施的條例中。而新的年度耗能量的計算將從2011年4月開始。
2010年12月,澳大利亞設備能效委員會(簡稱“E3委員會”)向部級能源理事會(MCE)提交了一份有關空調最低能效要求的法規影響評估報告(RIS)。RIS涉及的產品主要包括AS/NZS3823.2中的空調,主要強化了空調的最低能效標準(MEPS)水平。MCE根據此份RIS,提出了有關空調的能效法規提案。但是,這僅僅是澳大利亞提出的意見,如果新西蘭想要在這份報告中提交他們的意見或建議,則新西蘭必須為此展開一次公眾咨詢。
在AS/NZS3823.2:2009發布之后,有關空調能效的變化主要有:
l2009年7月,澳大利亞政府委員會(COAG)根據RIS,同意在2010年4月實施一項措施,旨在從2011年10月開始,將空調的MEPS降低10%。
l2009年9月1日,昆士蘭州引入了一項法規,要求禁止銷售能效比率(EER)<2.9的空調(制冷能力不大于65kW)。
l2010年1月1日,南澳大利亞州為空調引入了一項新的能源性能標準,該項標準比現行標準和2010年4月的MEPS都要高。
各方在圍繞將MEPS降低10%的目標下,提出了四項提案。根據這四項提案,預計澳大利亞/新西蘭在2015、2020以及2025年節約的能源數量將如下表所示。
對AS/NZS3823.2:2009的標準修訂預計將于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