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制冷學會單位會員條例
一、總則
為了加強本學會與從事制冷科學技術單位的聯系,使學會活動緊密地結合科研、生產、教學和使用。促使科技成果盡快地轉化為生產力,提高其社會、經濟效益、使學會各項工作進一步得到團體會員單位的關心和支持,根據本學會有關章程精神,發展團體會員。
二、對象和條件
凡從事制冷科學技術的科研、生產、教學、使用、管理單位以及與制冷科學技術關系比較密切的單位,承認本學會章程,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均可申請為上海市制冷學會單位會員。
三、入會手續
凡熱心支持本學會工作的有關單位均可填寫單位會員入會登記表,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寄送上海市制冷學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審查,經常務理事會批準后,即成為本會單位會員。由學會發給單位入會通知書及單位會員證書。
四、權利
1、 可參加本學會舉辦的各種有關學術活動
2、 可獲得本學會各種有關學術情報資料和本學會主辦的期刊和簡報。
3、 凡要求學會咨詢的有關制冷科技項目或產品研討,本學會將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講解、次序優先,費用優惠。
4、 可優先參加學會組織的各種論壇活動。
五、義務
1、 遵守本學會章程。執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決議,完成學會及所加入的專業委員會所委托的任務。
2、 積極開展有關學術 、科普活動。撰寫論文,學術報告和科普作品,積極向本會推薦本單位的優秀人才,論文和學會活動積極分子。
3、 繳納團體會員會費,大專院校、研究單位每年1000元整,公司及企業每年2000元整。 單位會員接到入會通知單后,應即繳納本屆會費,以后每屆的第一年度繳納會費。團體會員有退會自由。提出退會者以書面形式報學會備案。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